发布时间:202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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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住房公积金作为我国职工的一项福利,为广大职工提供了购房、租房的资金支持。那么,在扬州地区,职工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正文:
一、扬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能否委托办理?
根据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委托办理的。具体要求如下:
1. 委托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3)商业银行借记卡;
(4)委托书(需注明委托人和提取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等)。
2. 代办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二、扬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办理流程
1. 委托人准备好上述材料,与代办人一同前往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或承办公积金业务的银行网点。
2. 在服务窗口提交材料,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 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后,为委托人办理提取业务。
4. 提取款项将在规定时间内划入提取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 委托办理提取业务时,委托人和代办人需同时到场。
2. 提取款项仅限于购房、租房等合规用途,不得用于其他消费。
3. 委托办理提取业务过程中,需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总结:
在扬州地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委托办理的。只需准备好相关材料,与代办人一同前往公积金服务大厅或银行网点办理即可。但在办理过程中,要注意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提取款项的合规使用。希望本文能为您的提取业务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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