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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离职人员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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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重要福利,那么在扬州,离职后如何提取公积金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提取流程和所需材料。


一、提取条件


在扬州,离职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2.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

3. 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


二、提取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4.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有)。


三、提取流程


1.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所在单位公积金缴存银行;

2. 在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 银行审核通过后,将提取金额转入您的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1. 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账户余额;

2. 提取周期为半年,即离职后半年方可提取;

3. 提取时,需确保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满半年;

4. 如需他人代为提取,需提供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特殊情况


1. 如果离职后未找到新工作,可以继续保留住房公积金账户,等待新单位为您办理公积金缴存;

2. 如果离职后打算购房,可以在购房合同签订后,办理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


总结:离职人员在扬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相对简单,只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银行办理即可。符合条件的离职人员,应及时了解政策,合理提取公积金,为自己未来的生活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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