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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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住房公积金作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大职工提供了购房、租房的资金支持。那么,在扬州如何专业地提取公积金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扬州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所需材料及流程,让您轻松搞定公积金提取。
一、扬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
4. 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 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后未再就业;
7.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8. 离休、退休;
9.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1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 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2.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支取死亡职工的公积金。
二、扬州公积金提取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3. 根据提取类型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房租发票等;
4. 住房公积金卡。
三、扬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1. 携带上述材料,向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规定分支机构提出提取申请;
2. 分支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以下处理:
(1)申请事项符合规定的条件,申请资料完整,信息联网核查通过的,即时作出准予提取的决定;
(2)申请事项不符合规定的条件,或者信息联网核查未通过的,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申请资料不完整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4)分支机构认为申请事项情况复杂,需进一步向不动产登记、房屋管理、民政、税务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信息或请求异地协查的,调查核实与查证的时间不计入受理时限。
3. 职工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卡到指定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结语:掌握以上攻略,相信您在扬州提取公积金时将不再感到困难。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顺利提取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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