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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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才的流动和城市间交流的日益频繁,许多职工可能面临在扬州异地封存公积金的情况。那么,如何提取这些封存的公积金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扬州异地公积金封存提取的相关流程和所需材料。
一、提取条件
首先,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提取在扬州封存的公积金: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离休、退休;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5.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6.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
7.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后未再就业;
8.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
9. 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二、提取流程
1. 准备材料:根据提取条件,您需要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判决书等。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指定的分支机构。
3. 审核审批:工作人员将在收到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以下处理:
a. 申请事项符合规定,材料齐全,信息联网核查通过,即时作出准予提取的决定;
b. 申请事项不符合规定,或者信息联网核查未通过,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c. 申请资料不完整,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4. 提取公积金:审核通过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卡到指定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三、注意事项
1. 异地公积金封存提取可能涉及跨地区协作,因此,在提交申请前,请务必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具体政策和要求。
2. 提取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提取公积金后,请注意查看账户余额,确保满足日常支付需求。
总之,扬州异地公积金封存提取并非难题,只要掌握相关政策、准备好所需材料,按照流程操作,便可顺利提取封存的公积金。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帮助,祝您提取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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