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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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过程中,有时因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办理,这时可以选择代办服务。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代办扬州公积金提取。
一、哪些情况可以代办?
1. 退休: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由他人代办提取公积金。
2. 职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死亡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代办提取公积金。
3.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如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在职期间被判刑等情况,可以由他人代办提取公积金。
4. 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如家庭直系亲属患有医保规定范围的特殊病种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可以由他人代办提取公积金。
二、代办所需材料
1. 代办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
2. 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
3. 公积金提取相关业务材料:根据提取原因,提供相应的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离婚证、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4. 商业银行借记卡:代办提取转账时,需提供提取人的商业银行借记卡。
5. 代办委托书:部分情况下,需要提供提取人签字的代办委托书。
三、注意事项
1. 代办人需为提取人的直系亲属或具有合法代办资格的人。
2. 代办过程中,提取人应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3. 代办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代办业务进行非法操作。
总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提取人可以选择代办扬州公积金提取业务。但为了确保顺利进行,建议提取人详细了解代办流程和所需材料,并提前与代办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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