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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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重要福利,合理提取和使用公积金可以减轻购房压力。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扬州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步骤,让您轻松了解如何提取公积金。
一、提取条件
1.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扬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4.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5.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二、提取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公积金联名卡(或公积金账户);
3. 与提取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等);
4. 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宣告失踪证明等)。
三、提取步骤
1. 携带提取材料到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提取手续;
2. 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提取材料,符合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
3. 提取金额将在3个工作日内转入申请人公积金联名卡(或公积金账户)。
四、注意事项
1. 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购房总价或贷款本息;
2. 提取次数不限,但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金额;
3. 职工提取公积金后,需继续缴纳公积金,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4. 如提取原因发生变化,需及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总结:掌握扬州公积金提取办理步骤,可以帮助您更方便地使用公积金,解决购房、租房等实际问题。在办理提取时,请务必携带齐全的材料,遵循相关规定,确保提取过程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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