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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离职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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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一项福利,离职后如何提取成为许多离职人员关心的问题。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在扬州从单位离职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一、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1. 离职原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包括辞职、辞退、合同到期等。

2. 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


二、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公积金联名卡(如未办理,需先办理一张);

4.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三、提取公积金的流程


1. 准备好上述材料;

2. 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提交材料,领取《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 按照表格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4. 将填写好的《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身份证、联名卡等材料提交给公积金管理中心;

5.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联名卡中。


四、注意事项


1. 公积金提取原则上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离职前公积金账户余额;

2. 提取公积金后,如再次就业并缴纳公积金,需重新办理公积金账户;

3. 离职提取公积金不影响后续购房时使用公积金贷款。


总结:在扬州从单位离职后提取公积金,只需满足提取条件、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提取流程办理即可。离职人员应合理使用公积金,为未来的住房需求做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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