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0
浏览次数:
导语: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一项福利,离职后如何提取成为许多离职人员关心的问题。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在扬州从单位离职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一、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1. 离职原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包括辞职、辞退、合同到期等。
2. 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
二、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公积金联名卡(如未办理,需先办理一张);
4.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三、提取公积金的流程
1. 准备好上述材料;
2. 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提交材料,领取《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 按照表格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4. 将填写好的《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身份证、联名卡等材料提交给公积金管理中心;
5.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联名卡中。
四、注意事项
1. 公积金提取原则上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离职前公积金账户余额;
2. 提取公积金后,如再次就业并缴纳公积金,需重新办理公积金账户;
3. 离职提取公积金不影响后续购房时使用公积金贷款。
总结:在扬州从单位离职后提取公积金,只需满足提取条件、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提取流程办理即可。离职人员应合理使用公积金,为未来的住房需求做好规划。
元鑫公积金服务网
19163493646
江苏省扬州市
扫码关注我们
Copyright © 元鑫公积金服务网 技术版权VX:myxingren 非商用版本 sitemap.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