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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封存未满6个月的公积金提取指南

发布时间: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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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住房公积金是我国为保障职工住房权益而设立的一项福利政策。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职工可能因为离职、换工作等原因导致公积金封存未满6个月。那么,在扬州,封存未满6个月的公积金如何提取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提取条件


在扬州,封存未满6个月的公积金可以提取,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公积金账户封存时间未满6个月;

2. 职工在扬州无自有住房;

3. 职工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4. 职工未在异地设立公积金账户。


二、提取材料


提取公积金时,职工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 公积金账户封存证明;

4. 无房证明(可在扬州房地产信息网查询打印);

5.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三、提取流程


1. 职工携带上述材料到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2. 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后,为职工办理提取业务;

3. 提取成功后,公积金金额将转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1. 提取公积金需在离职后60日内办理;

2. 提取金额为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3. 提取成功后,职工需注销公积金账户;

4. 公积金提取业务只能办理一次,不得重复提取。


总结:在扬州,封存未满6个月的公积金提取流程相对简单,只需满足提取条件、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要注意办理时间、提取金额以及账户注销等问题,确保权益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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