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9
浏览次数:
导语:住房公积金是我国为保障职工住房权益而设立的一项福利政策。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职工可能因为离职、换工作等原因导致公积金封存未满6个月。那么,在扬州,封存未满6个月的公积金如何提取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提取条件
在扬州,封存未满6个月的公积金可以提取,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公积金账户封存时间未满6个月;
2. 职工在扬州无自有住房;
3. 职工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4. 职工未在异地设立公积金账户。
二、提取材料
提取公积金时,职工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 公积金账户封存证明;
4. 无房证明(可在扬州房地产信息网查询打印);
5.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三、提取流程
1. 职工携带上述材料到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2. 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后,为职工办理提取业务;
3. 提取成功后,公积金金额将转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1. 提取公积金需在离职后60日内办理;
2. 提取金额为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3. 提取成功后,职工需注销公积金账户;
4. 公积金提取业务只能办理一次,不得重复提取。
总结:在扬州,封存未满6个月的公积金提取流程相对简单,只需满足提取条件、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要注意办理时间、提取金额以及账户注销等问题,确保权益不受影响。
元鑫公积金服务网
19163493646
江苏省扬州市
扫码关注我们
Copyright © 元鑫公积金服务网 技术版权VX:myxingren 非商用版本 sitemap.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