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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扬州住房公积金代办的要求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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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扬州住房公积金代办的要求


一、前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公积金已经成为了许多人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职工,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方便职工快速、便捷地办理相关业务。本文将对提取扬州住房公积金代办的要求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为广大职工提供参考。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 职工已经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 职工在扬州市内有稳定的工作和住所;


3. 职工及其配偶在扬州市内没有购买自住住房或者没有参加住房保障性住房项目;


4. 职工及其配偶在扬州市内没有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5. 职工及其配偶在扬州市内没有享受过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者住房公积金组合提取;


6. 职工及其配偶在扬州市内没有享受过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


7. 职工及其配偶在扬州市内没有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8. 职工及其配偶在扬州市内没有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9. 职工及其配偶在扬州市内没有享受过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


10. 职工及其配偶在扬州市内没有享受过住房公积金死亡提取。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材料


1. 职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 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卡;


3. 职工本人的劳动合同或者工作证明;


4. 职工本人的扬州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 职工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


6. 职工本人的购房合同或者购房发票;


7. 职工本人的房屋租赁合同;


8. 职工本人的购房贷款合同或者还款明细;


9. 职工本人的退休证明;


10. 职工本人的死亡证明。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


1. 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 单位审核职工的提取申请,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报送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职工的提取申请,符合条件的将批准提取;


4. 职工持批准提取的通知到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5.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注意事项


1. 职工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2. 职工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按照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3. 职工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遵守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不得采取虚假手段骗取住房公积金。


总之,提取扬州住房公积金代办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材料。职工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并按照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希望本文能为广大职工提供参考,祝愿大家早日解决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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